2021沧州就业困难人员怎么认定?

导语 近日,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加快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服务的通知。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加快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服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防控双重影响,企业吸纳就业能力下降,加之沧州市区规范化管理提速升级,特别是“住改商”工作持续深入推进,部分从业人员面临失业、择业难题,为稳定居民就业,保障民生,充分发挥就业扶持政策对促就业的作用,按照落实稳就业、保居民就业的任务要求,决定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和获得相应生活保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创业证的办理

  办理就业创业证可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办理。线上登录河北人社APP自助办理《就业创业证》,取得电子凭证,线下提供本人身份证及照片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即时办理《就业创业证》。

  二、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范围

  对符合“4050”人员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一般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社保报销的就业转失业人员;有营业执照或在企业担任监事、理事、董事等职务注销证后的人员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凭相关证件即可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三、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条件

  (一)符合“4050”人员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成员;

  (四)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五)连续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且12个月以上未就业人员;

  (六)毕业5年内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大中专毕业生(享受城镇、农村低保户及建档立卡户家庭)

  四、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材料

  (一)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可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办理,线上登录河北人社APP自助办理,线下在居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提供户口簿、《就业创业证》、身份证及相关的证件。

  (二)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除再次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外,其他人员无需重新认定。

  五、关于失业登记

  (一)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可在户籍地、就业地、参保地、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也可以通过河北人社APP自助办理。

  (二)失业人员失业登记超过1年的,需再次续登记

  六、关于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一般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报销前,首先进行就业登记,再享受相应的就业扶持政策。各地要高度重视就业困难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及时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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