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河间市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办理指南(时间+对象+材料)

导语 2024年8月至10月每月1-10日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申报时间,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逾期不予受理。详见正文!

  一、办理时间、适用对象、补贴期限及补贴标准

  1、办理时间:2024年8月至10月每月1-10日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申报时间,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2、适用对象:对从事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实际缴费额的2/3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3、补贴期限及补贴标准:

  (1)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

  ①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②除上述情况以外的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以上两条以初次核实其享受社保补贴时身份证年龄为准)

  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2)补贴标准

  按其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额的2/3给予补贴。

  初次享受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补贴时间自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月份的下个月开始执行。

  二、灵活就业的确定

  灵活就业是指通过非正规劳动组织实现就业,自己组织起来就业和其他形式就业。包括自由职业者、临时工季节工、家庭小时工以及其他形式的打工者;不包括已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或在企业任职的(如监事,董事等)以及建立劳动关系的就业人员。

  三、办理补贴需提供的资料

  (一)就业困难人员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就业失业登记证》第2、3、5、6、7、9页;(未办理过或丢失《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提供社会保障卡、就业创业证申领登记表、困难人员认定表、灵活就业登记表)

  3、享受补贴当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4、申请者本人的社会保障卡。

  (二)高校毕业生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毕业证;

  4、《就业失业登记证》第2、3、5页;

  (未办理过或丢失《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提供社会保障卡、灵活就业登记电子凭证)

  5、享受补贴当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6、申请者本人的社会保障卡。

  四、补贴办理程序

  1、灵活就业登记

  如此次申请社保补贴前已登记灵活就业且未变更过,不必重新登记灵活就业。

  2、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

  每月1-10日上午9:00至11:30或下午14:00至17:00本人携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审核备案。

  ※注意事项:

  1、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已达到补贴期限的,则不能再申请此项补贴。

  2、符合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只能办理当年(2024年度)的社会保险补贴且每人每年只能申请一次。

  3、复印件标准:

  (1)复印件要求使用A4纸;

  (2)《就业失业登记证》每两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3)本人在需提供所有复印件的空白处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4、办理地点:曙光中路48号河间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市财政局楼下)。

  5、咨询电话:0317-3239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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