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泊头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通告(时间+入口)

导语 具有本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本市居住且未参加基本医保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市辖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大中专学生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以及缴费标准详见正文!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已经开始,现就我市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本市居住且未参加基本医保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市辖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大中专学生。

  二、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每人400元,同时政府按不低于670元/人的标准对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给予补助。特困、低保、重度残疾等特殊人员个人缴费部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分类资助。

  三、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期:2024年9月1日至12月28日。(9月-11月缴费时段为1日-25日,12月缴费时段为1日-28日)

  四、缴费方式

  可通过“河北税务”、“沧州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办税服务厅窗口等渠道办理缴费业务。对线上缴费操作有困难的人员也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村委会(社区)由代办员协助完成参保缴费。

  操作步骤:关注“河北税务”或“沧州税务”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社保缴纳→录入缴费人身份证号及验证码点击查询→缴费→点击选择2025年度→确定→点击缴费。

  五、断保待遇等待期政策

  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待遇等待期间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

  六、参保激励机制

  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同时,对断保人员再参保的,每断保1年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累计降幅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政策咨询电话:817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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