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才公寓第二批分配对象+分配条件
导语 2024年沧州市人才公寓第二批公告发布,申请时间为2024年9月2日至6日,详见正文!
分配对象及条件
我市引进的狮城人才服务卡Ⅱ类卡中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以及新全职引进到我市民营企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新华区、运河区、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无自住用房(已在上述区域内购买过住房后出售的不属于无住房范畴)、未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以家庭为单位只能申请一套市区内人才公寓。
如有国家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燕赵英才A卡、狮城人才服务卡Ι类卡(原B卡)人才申请人才公寓,请参照《沧州市人才公寓第一批分配公告》准备相关材料。
申请时间和方式
(一)2024年9月2日至6日,申请人到用人单位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沧州市人才公寓申请表》;
2.申请人及配偶的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狮城人才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租赁证明和以上述材料初审意见证明。
(二)9月10日前,用人单位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县(市、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初审;
(三)9月19日-20日,各县(市、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将申请资料(含沧州市人才公寓申请汇总表,全套申请资料pdf扫描版及电子版)报市人社局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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