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泊头市医院就诊公告
导语 泊头市医院住院和陪护人员需要持有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病区内谢绝一切探视,详见正文。
尊敬的患者、家属及陪护人员: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您、家人和大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泊头市最新疫情防控通知要求,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医院实际情况,我院将继续全面实行禁止探视制度,现将相关规定告知如下:
就诊须知
1. 所有进入医院就诊人员和陪护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扫描我院场所码,出示实时更新的行程码,配合医护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流行病学史问询,请您主动告知近7日内旅居史和相关流行病学史。无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可通过河北健康码老幼助查功能完成检查或走人工通道完成预检分诊并登记信息。
2. 根据河北省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冀防领办〔2022〕197号),凡进入公共场所要查验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如您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已超出72小时,请您到医院西门对外核酸检测点进行检测,持已检测相关证明就诊。
3. 发热患者(体温≥37.3℃)或伴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咽痛、鼻塞、流涕、嗅(味)觉减退、肌痛、腹泻、结膜炎等)的患者,或近7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的入泊返泊人员,或境外入泊返泊人员,请直接前往我院发热门诊就诊。
4.为避免交叉感染,就诊时配合医务人员引导,在排队和就诊时与其他人员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5.诊室内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其他人员请在诊室外等候,如特殊需要,每位患者仅限一位家属陪同,避免人员聚集。
6.使用后的口罩不要随意丢弃,请投入黄色医疗废物垃圾桶中。
住院须知
1.普通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办理住院;急危重症患者抢救与核酸采集可同时进行。
2.患者在住院期间不得擅自离开病区,需行特殊检查时除外。
3.“不探视”。各病区严格出入管控,医院所有病区谢绝一切探视,提倡电话、视频通话等多形式探视,请及时转告您的亲朋好友。
4.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自觉配合病区管理,做好自身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请立刻报告医务人员。
5.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严禁走蹿病区、病房、在走廊逗留及聚集聊天。
6.患者及陪护人员应在医院餐厅订餐,外卖人员不得进入住院部。
陪护须知
1.普通患者原则上不设陪护,特殊情况,最多限留1名陪护且陪护应相对固定,若更换陪护人员,必须同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核酸阴性报告的人员不能陪护。
2.陪护人员应身体健康、无疫区旅居史、无传染性疾病等,建议安排已完成新冠疫苗接种人员进行陪护。
3.陪护人员进入病区后,须遵照病区管理要求,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流行病史核查,健康管理监测,并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4.陪护证只限于患者离开病区检查时使用,不得外借,返回病区后第一时间返还。
5.对有意隐瞒、未如实报告旅居史,不遵守门诊、住院规定,并因此造成疫情扩散的人员,将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泊头市医院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