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泊头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通知

导语 泊头市的城镇户籍人员,要求:2024年7月31日前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或2023年、2024年高校毕业生),要求已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且以个人身份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重点人群,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关于2024年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通知

  按照《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沧州市财政局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沧州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沧市财社〔2018〕379号)精神,现将我市2024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补贴对象条件

  我市的城镇户籍人员,要求:2024年7月31日前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或2023年、2024年高校毕业生),要求已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且以个人身份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重点人群,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具体范围:

  (一)城镇4050失业人员;

  (二)城镇低保失业人员;

  (三)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四)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

  (五)连续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且12个月以上未就业人员;

  (六)毕业2年内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一)按本人实际缴纳2024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的2/3给与补贴。

  (二)申请补贴期限:2024年度养老保险。

  (三)申报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审批表(一份);

  3.个人补贴申请表(一式一份);

  4.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承诺书(一式一份);

  5. 2024年养老保险费税票复印件(一式一份);

  6.提供本人开户的社保卡复印件(一份 )

  复印件要求:(身份证正面和社保卡正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并留存本人联系电话)。

  三、申请补贴受理时间

  2024年8月21日-9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请呈报部门

  申请人户籍所在社区或居住地乡镇、街办处。

  注:各乡、镇街办处于9月6日把所收资料及2024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名单交于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附件:

  1.个人补贴申请表

  2.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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