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沧州市养犬管理办法实施时间
导语 最新通知!《沧州市养犬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12月29日市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2月15日起施行啦!
实施时间:《沧州市养犬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21年2月15日起施行。
扩展阅读:《沧州市养犬管理办法》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实施前已饲养的列入大型犬、烈性犬名录的犬只和超出限养数量的犬只,由养犬人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三十日内自行处理。逾期不处理,由公安机关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养犬人承担。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所称养犬人,包括饲养犬只的个人和单位。
本办法所称流浪犬,是指在户外无人牵领且无法查明养犬人或者无法与养犬人取得联系的犬只。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2021年2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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