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市教育体育局致广大外来务工人员的温馨提示

导语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河间市接受义务教育,报名入学时,须持有监护人双方或监护人一方和随迁子女本人于入学当年8月15日前在公安部门申领取得的合法居住证(不是居住凭证)。

  河间市公安局 河间市教育体育局 致广大外来务工人员的温馨提示

  广大外来务工人员:

  河间市的发展离不开来自五湖四海的朋友,欢迎您来河间市投资兴业、经商务工,对您为河间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我们深表感谢,并将竭诚为您服务。

  为了有效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妥善解决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问题,最大程度实现教育公平,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中关于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制度的要求,河间市教育体育局于2024年11月21日出台了《河间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河教通〔2024〕53号)(已于当日在河间周报、河间教育公众号发布),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报名入学时,须持有监护人双方或监护人一方和随迁子女本人于入学当年8月15日前在公安部门申领取得的合法居住证(不是居住凭证)。

  根据《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流动人口在我市申领居住证,需在居住地公安机构申报居住登记满半年后,凭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等三个条件之一的相关材料方可申领。办理居住登记不满半年的原则上不予办理居住证。对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不满半年但实际居住半年以上,急需使用居住证,具有河间市内合法房屋所有权的住房;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河间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半年;在河间市内全日制普通高中取得学籍并就读满半年;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居住地派出所通过绿色通道申领居住证。

  在此,我们温馨提示广大外来务工人员,根据《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为进一步便民利民,我市已开通“互联网+居住登记”业务,确保广大外来务工人员足不出户,第一时间即可申报居住登记。因申报居住登记满180天后,方可取得居住证,如果随迁子女2025年选择在河间市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请您务必于2025年2月15日前通过“冀时办”APP或微信小程序“智慧沧州”,在网上自主申报居住登记,或者携有效身份证件到居住地公安机构申报居住登记,以便能够在您的子女入学或转学前申领取得居住证,确保顺利入学就读。

  最后特别提醒,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业务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机构,务必通过上述正规渠道进行办理,避免上当受骗,以至影响您的子女入学和办理其他业务。

  河间市公安局

  河间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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