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失业保险退款

导语 沧州市办理失业保险金退款的手续需要退款人带《劳动手册》,到区县失业保险部门申请退款,退款原则,失业人员在重新就业以后,以及在其他不符合领取条件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应当退还。

  退款办理要求:

  失业人员在重新就业以后,以及在其他不符合领取条件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应当退还。

  办理失业保险金退款的手续:

  退款人带《劳动手册》(未办理用工手续的还需带录用证明)到区县失业保险部门申请退款,失业保险部门核定退款金额并填写解款单,退款人到银行解款后,再到区县失业保险部门领取收据,并由失业保险部门在《劳动手册》上做退款记录、在计算机系统修改领取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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