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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新生儿医保怎么办理?

导语 沧州新生儿医保在出生90天内办理,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详情请见正文。

  沧州新生儿医保办理: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办理参保缴费的,按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居民医保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出生90日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按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居民医保费,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新生儿在出生90日内跨年度的,可按出生年度和当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缴纳两个年度的居民医保费,从出生之日起分别按两个年度享受相应的居民医保待遇。

  拓展内容:

  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不受户籍限制,均应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具体参保范围包括:

  (一)具有本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

  (二)取得本市居住证明且未参加基本医保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三)本市辖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在校大中专学生及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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