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居住证签注指南

导语   沧州市内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在证件过期的时候应该怎么办?要办理居住证的签注需要携带什么材料证明吗?本地宝小编为大家解答沧州市居住证签注的有关问题,详细的办理方法请查看全文。

办理条件

居住证持有人在沧州市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30天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

办理材料

1、沧州市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可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

2、身份证明材料

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申报:申办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

3、审核:公安内部审核;

4、制证:公安内部制证;

5、领取:申办人持申请回执或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办结;不收费。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居住地派出所户籍科

沧州市公安局户政处

电话:0317-2170026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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