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居住证签注指南
导语 沧州市内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在证件过期的时候应该怎么办?要办理居住证的签注需要携带什么材料证明吗?本地宝小编为大家解答沧州市居住证签注的有关问题,详细的办理方法请查看全文。
办理条件
居住证持有人在沧州市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30天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
办理材料
1、沧州市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可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
2、身份证明材料
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申报:申办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
3、审核:公安内部审核;
4、制证:公安内部制证;
5、领取:申办人持申请回执或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办结;不收费。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居住地派出所户籍科
沧州市公安局户政处
电话:0317-2170026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51号
温馨提示:关注【沧州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在聊天窗口回复【居住证】,可获沧州居住证专题入口、办理地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