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小学招生所需材料

导语 近期,海兴县育红教育集团发布了海兴县育红小学、实验小学、滨海小学、第四(华凯)小学2021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

  海兴县小学招生所需材料

  (一)县城常住户籍人口适龄儿童需提供材料:

  1.适龄儿童家庭户口本(户主页、适龄儿童父母页、适龄儿童本人页);

  2.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居住生活费用凭证(如水、电、物业费等)、购房合同、发票、完税证明,无房证的交后四项,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服从育红教育集团调剂学校;

  3.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

  (二)苏西、苏东、姜庄、马厂户口的需提供材料:

  1.适龄儿童家庭户口本(户主页、适龄儿童父母页、适龄儿童本人页);

  2.近三年迁入户口,向全村公示,确实享受村民待遇的户口,才有资格报名;

  3.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

  (三)买商品房进城入住的需提供材料:

  1. 适龄儿童家庭户口本(户主页、适龄儿童父母页、适龄儿童本人页);

  2.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居住生活费用凭证(如水、电、 物业费等)、购房合同、发票、完税证明;

  3. 已入住但房产证未办理的提供:居住生活费用凭证(如水、电、物业费等)、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住建部门的正式购房发票、税务部门的完税证明(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购房手续齐全但未入住的不予招收;

  4.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

  (四)享受政府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的需提供材料:

  1. 适龄儿童家庭户口本(户主页、适龄儿童父母页、适龄儿童本人页);

  2.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

  (五)外来进城个体经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材料:

  1.适龄儿童家庭户口本(户主页、适龄儿童父母页、适龄儿童本人页);

  2.提供2020年8月31日之前许可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税票等;

  3.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

  (六)如父母(法定监护人)无法提供房产证,除提供以上相关资料外,需区分以下情况,分别提供相关材料:

  1.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2.适龄儿童与祖(外祖)父母长期同户同住的且父母是独生子女的,提供其父母独生子女证、其祖(外祖)父母房产证;其父母不是独生子女的,提供以上证明材料,该套住房当年只安排一个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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