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幼升小需要准备什么证件?

导语 近期,河间教育发布了2021年秋季河间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本文将详细介绍此次招生中河间小学招生所需证件。

  河间城区一年级招生 (幼儿园升一年级)

  一、“有城区户口的”需提供的材料

  1、适龄儿童家庭全家户口本,并且全家户口地址一致(户主页、适龄儿童父母页、适龄儿童本人页)。户口迁入时间截止到2021年1月1日。

  2、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

  3、适龄儿童城区实际居住地房屋证明,提供2021年1月至2021年5月期间的水电费缴费凭单和物业费凭单作为参考(或者手机缴费证明)。

  二、“城区购房的”需提供的材料

  1、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仅限居民住宅,不含营业房和商用房,提供2021年1月至2021年5月期间的水电费缴费凭单和物业费凭单作为参考(或者手机缴费证明)。

  如父母(法定监护人)无法提供房产证,需区分以下情况,分别提供相关材料:

  (1)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单位盖章、抵押贷款协议书。

  (2)已入住但房产证未办理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住建部门的正式购房发票(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

  (3)自有宅基建房的:宅基证。

  (4)单位集资房的:单位产权证明、购房票据。

  (5)享受政府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的:住建部门提供的有关审批手续复印件、住建局开具的入住证明原件、缴纳租金的原始发票及复印件。(2020年12月31日前)

  (6)适龄少年儿童与祖(外祖)父母长期同户同住的、父母是独生子女的、户口本在同一住址的:提供其父母独生子女证、其祖(外祖)父母房产证;其父母不是独生子女的,提供以上证明材料,该套住房当年只安排一个学位。

  (7)政策性拆迁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书、房屋租赁合同、租住房房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按现实际居住地安排学位。

  2、适龄儿童的医学出生证明(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

  3、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口页。

  三、“县域外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需提供的材料

  1、原始全家户口本。

  2、有效期内的居住证(2021年7月1日前签发的,不含居住登记凭证或暂住证),至少父母一方和孩子的居住证。

  3、原房主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提供2021年1月至2021年5月期间的水电费缴费凭单和物业费凭单作为参考(或者手机缴费证明)。

  4、父母一方的合法劳动合同。

  5、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

  四、“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的材料

  1、经商人员及适龄儿童的原始户口本。

  2、房屋租赁合同,提供2021年1月至2021年5月期间的水电费缴费凭单和物业费凭单作为参考(或者手机缴费证明)。

  3、提供2020年9月1日之前办理的营业执照。

  4、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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