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沧州任丘市领取上半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证书通知(时间+地点)
导语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按照申请人填报“邮寄领取”和“现场领取”两种方式进行。详见正文!
任丘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发放2024年上半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任丘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第二批)工作已完成,经审核认定,现将教师资格证书发放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按照申请人填报“邮寄领取”和“现场领取”两种方式进行。
一、邮寄有关事项说明
(一)网报时申请邮寄的申请人,现场不予发放。选择邮寄的申请人可与中国邮政部门联系,查看证书邮寄进度
(二)请申请邮寄的申请人在此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及时领取证书。
(三)证书邮寄方式均为到付,因邮寄地址不准确、收件人信息错误、收件人拒收等原因造成证书不能送达的情况,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四)选择邮寄的将于7月30日寄出,请注意查收。邮寄内容包括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1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为重要档案材料,要求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若无工作单位,也请申请人自行妥善保管。同时请申请人收到邮件后及时查看邮件内容,小心拆取,以免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损坏,如发放有误或漏发请及时联系我局,联系电话0317-2293828,0317-2293830。
二、现场集中发放有关事项说明
(一)集中发放开始时间:2024年7月30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集中发放地点:任丘市会战北道10号任丘市政务服务中心南厅一楼 12 号窗口。
(三)集中发放有关要求
1.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
2.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同时发放;请仔细核查证书信息并妥善保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在领取后需放入人事档案中;
3.集中领取时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证书需要代领的,委托人请认真填写委托书(见附件1),由受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领取:①委托书原件;②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其他事项
1.怀孕、哺乳等有特殊需求人员,现场领证时,请及时与发放点工作人员联系,以便走绿色通道;
2.证书信息记载有误或有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任丘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联系电话:0317-2293828、0317-2293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