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导语 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全省各类土地征收补偿执行统一标准,沧州市补偿详细内容请看全文。

  沧州市征地区片综合低价表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

  一、全省各类土地征收补偿执行统一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涵盖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山区未利用地和坝上未利用地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60%执行。

  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其他补偿费用。

  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土地补偿费占20%,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安置补助费占80%,需要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归被安置人员。

  被征土地没有土地使用权人、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或实行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全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或使用。

  四、征收土地的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制定,省政府委托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批准执行。

温馨提示:关注【沧州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在聊天窗口回复【征地】,可获沧州核征地最新通告持续更新、征地补偿标准、常见问题回答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