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献县乐寿镇东唐庄村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导语 献县人民政府发布了乐寿镇东唐庄村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云台路、南至国有储备地、西至维多利亚酒店、北至乐寿大街的土地,详细信息请看正文。

  2024年献县乐寿镇东唐庄村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乐寿镇东唐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献县2024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云台路、南至国有储备地、西至维多利亚酒店、北至乐寿大街的土地,征收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及商服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2730公顷:其中农用地0.4031公顷(其中耕地0.3918公顷、林地0.0113公顷)建设用地0.8699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1区片,按照118.5万元公顷进行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对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方式为按评估价值进行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被征地农民。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关于规范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沧劳社【2009】122号)、献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等文件有关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乐寿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献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5月8日。本公告可在献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xianxian.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建波 联系电话:6010558 地址:中华大街62号

  献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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