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关于独生子女证注意事项
导语 在领取独生子女证时,有什么事项是需要注意的?本地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领取独生子女证注意事项。来了解一下吧。
从2019年3月15日起,河北省停止新办《独生子女光荣证》,但以下情况可申请补办:
1.2016年1月1日(不含)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
2.2016年1月1日(不含)前依法领取了《光荣证》,但因保管不善造成《光荣证》损毁、丢失的。
此外: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凭自愿原则也可申请领证,但在《独生子女证》上要加盖“不再享受条例规定优惠政策”章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5、未办理《生殖健康服务证》的,需补办后再办理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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