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沧州中心城区货车限行规则汇总(持续更新)
导语 沧州交警微发布陆续公开了市区中心各类型货车的限行规则,包括限行区域、限行时间、限行车型、可通行条件等。
2021沧州中心城区货车限行规则汇总
一、中心城区物流配送货车可通行规则
1、准行车型:在城市市区内从事货物运输服务的中重型厢式货车和中重型封闭式货车(均为黄牌照),排放标准要达到国五(含)以上,不包括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
2、准行时段:每天22时至次日6时。
3、准行区域:南绕城道路(含)以北、西三环(含)以东、北绕城道路(含)以南、经八路(含)以西区域内道路;但不包括海河路(含)、迎宾大道(含)、永济路(含)、长芦大道(含)合围区域内道路。
4、城市物流配送货车在规定时段和规定区域内通行无需办理货车通行证,但仍需执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其他交通管理规定;其他时段仍需按要求办理货车电子通行证后通行。
5、本通告自2021年5月28日22时起施行。
二、中心城区黄牌货车限行规则
1、限行车型: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中型和重型挂车及其牵引车、中型和重型专项作业车、其他黄牌照的载货汽车。执行任务期间的工程救险等特种车辆除外。
2、限行时段:24小时。
3、限行区域:南绕城道路(其中不含经八路—104国道路段,包含104国道—西三环路段)以北、西三环(含)以东、北绕城道路(其中不含经八路—104国道,包含104国道—西三环路段)以南、经八路(不含)以西区域内道路。
4、可通行条件:运送生产、生活必需品,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限行车型,需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或国三、国四车辆通过深度治理达到国五排放标准(深度治理车辆需随车携带检测机构近一年内出具的达到国五排放标准的检测报告及深度治理证明),车主或驾驶员需持相关手续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设置的管控点办理登记报备后,再行进入限行区域,进入管控区域后应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其他管理规定。
5、绕行路线
根据沧州市主城区周边路网情况,限行车辆绕行以下路线通行:
(一)高速公路绕行路线
过境沧州市中心城区的车辆绕行环城高速,通过黄石、京沪、京台高速公路就近选择路线绕行。
黄石高速沧州西口禁止限行车型向北(市区方向)驶出高速,允许向南(南皮方向)驶出高速。
京台高速沧州北口禁止限行车型向东(市区方向)驶出高速,允许向西(河间方向)驶出高速。
黄石高速沧州东口禁止限行车型向西(市区方向)驶出高速,允许向东(孟村方向)驶出高速。
廊沧高速西花园口禁止限行车型驶出高速。
(二)普通国省道绕行路线过境沧州市中心城区车辆可以根据以下路线,就近选择普通国省道绕行。
南北方向绕行路线:
青县—S381(津保南线)—G105(原廊泊线)—泊头,或青县—G104—S331(沧州市北绕城)—经八路—G307(沧州市南绕城)—S220(沧德线,原G104)—南皮、泊头,或青县—G104—S331(沧州市北绕城)—经八路—G307(沧州市南绕城)—G104(原沧宁线)—南皮。
东西方向绕行路线:
黄骅—G205—盐山—G338(原正港线)—孟村—南皮—泊头—G106—献县、河间,或黄骅—G205—盐山—G338(原正港线)—孟村—南皮—泊头—G105(原廊泊线)—S331(保沧线)—河间,或黄骅—G307—经八路—G307(沧州市南绕城)—S220(沧德线,原G104)—泊头—G338(原正港线)—G106—献县、河间。
6、本通告自2020年2月17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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