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额度+用途

导语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详见正文!

  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

  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

  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申贷额度。

  还款说明:

  1.自付本息还款时间

  您在就读高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贴息截止日后,本息由学生自己承担。建议您按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阅读借款合同查询您的还款计划,并按期足额还款。

  如您在贷款期间,考上了更高一级的学位,比如专科升本科,本科升研究生,则在上学期间,其贷款利息依旧由地方财政进行补贴,一直到其毕业为止。在升学毕业之前,需联系资助中心老师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及还款计划变更,如不变更,则默认视为其已经毕业,需要按照国家开发银行规定,自付利息。(变更时间截至到7月31日)。

  2.正常还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学生从贴息截止日当年开始,宽限期内只偿还利息,宽限期后偿还部分本金和利息,每年需在11月1日-12月20日还款,最后一年以合同到期日为准还清贷款。系统提示的还款日期下月初登录系统查询还款记录。

  宽限期:2015年之前签订合同,宽限期为2年;

  2015年(含)之后签订合同,宽限期为3年;

  2020年(含)之后签订合同,宽限期为5年。

  高校助学贷款: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学生从贴息截止日当年开始进行还款,每年需在11月1日-12月20日偿还一次利息,最后一年以合同到期日为准,利随本清。温馨提示:系统提示的还款日期下月初登录系统查询还款记录。

  3.提前还款

  提前还款前,需要提交申请。

  每天均可提交提前还款申请,不同申请日期对应不同的还款日,具体为:每月15日前申请,还款日为当月20日;每月15日之后申请,还款日为次月20日;10月16日-12月15日之间申请,还款日期为12月20日。提前还款申请提交完毕后,在系统显示的还款日期前通过代理结算机构或POS机刷卡还款。

  温馨提示:系统提示的还款日期下月初登录系统查询还款记录;提前还款失败或者是错过还款时间下次需要重新申请;部分提前还款剩余金额还需按照合同约定正常还款。

  4.逾期还款

  借款人在应还款日未能按照合同约定还款,则视为逾期。学生贷款逾期,则会有罚息,罚息期间收取130%的利息,且将还款记录上传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罚息仅限本金逾期,利息逾期期间无罚息。

  贷款逾期后,借款人每个月(11月除外)(时间:在1月-10月的1日-20日,11月1日-12月20日之间)可进行逾期还款,还款日(结息日)为当月20日,逾期还款无需借款人申请或资助中心审批。

  温馨提示:系统提示的还款日期下月初登录系统查询还款记录。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沧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助学贷款】可获取2024年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系统入口、贷款时间/条件/额度、申请材料及流程、首次申请+续贷+还款办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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