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范围+补贴标准

导语 2024年河北省汽车以旧换新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 7000 元。详见正文!

  补贴范围

  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不含商用车。

  补贴标准

  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

  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 7000 元。

  活动期限

  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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