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沧州承热龙安热力延期办理挺热及恢复用热业务的通知

导语 2022-2023年度沧州承热龙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暖气报停时间延长到2022年10月20号,详见正文。

  关于延期办理停热、恢复用热业务的通知

  尊敬的热用户:

  因疫情影响,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最大限度满足用户办理业务需求,本采暖期停热与恢复用热业务办理截止时间由原来2022年10月15号延长至2022年10月20号,请热用户携带相关资料到龙安公司服务大厅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服务大厅营业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8:30-下午17:30,中午不休息。

  您提交暂停/恢复供热申请书后,我们会有工作人员上门查看是否符合申办条件,符合条件的将予以办理。

  一、办理暂停/恢复供热应具备以下条件

  1、建筑内采暖系统应当具备分户控制条件,且整套房屋全部区域暂停/恢复供热;

  2、不影响其他热用户正常用热和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运行。如产生影响,在接到供热单位通知后应限期办理恢复供热手续并交纳相应取暖费;

  3、办理暂停/恢复供热为一个完整供热期;

  4、如有供热欠费应予以结清,如有违章用热行为应接受处理。

  二、办理暂停/恢复供热需要携带资料

  房屋产权人办理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办理的,除以上证件外,还需携带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

  1、暂停供热处理完成后,用户自行完成室内采暖系统的泄水处理。如发现室外阀门关闭不严导致室内采暖系统存水不能排净情况,应及时告知我公司,我公司会及时提供协助。由于阀门未关闭、关闭不严等发生对自身、相邻用户或公共设施造成影响或损失的,热用户需自行承担责任。

  2、暂停供热用户有义务配合热力工作人员入户检查,如发现您用热,您需要交纳全额取暖费与违约金;

  3、未办理暂停供热业务的用户视为有用热需求,需正常交纳全额取暖费;

  4、非居民用户、欠费用户、违章用户、交费卡异常用户、未签订《供热用热合同》用户,请到龙安热力客户服务大厅办理;

  5、办理恢复业务前需交清欠费及本年度取暖费(如遇价格政策调整,按照新文件政策规定执行);

  6、办理暂停/恢复业务后,现场处理时需业务申请人到场核实确认签字,否则业务无法成功办结;

  7、连续申请暂停供热已经超过 3 个(不含 3 个)供热期的,建议恢复供热。

  长期停热对室内采暖系统造成的影响

  室内采暖设施长期处于停热状态,内部会由于空气和残存水发生反应腐蚀采暖设施,地暖设施也会慢慢积存结垢,导致采暖设施有效过流通径变小,影响采暖设施使用寿命和恢复供热后的供热质量,且在恢复供热时极易出现跑冒滴漏现象,造成财产损失。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沧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供热】可获得沧州各供热公司的咨询投诉电话、供热缴费时间、标准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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