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二胎关于独生子女认定须知

导语 沧州市独生子女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怎么样才算是独生子女?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关于沧州市独生子女认定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的公民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就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

  1、本人为父母生养的唯一子女。即:无同父同母、无同母异父、无同父异母、无收养的兄弟姐妹;

  2、本人为父母依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被养父母依法收养,且为养父母的唯一子女;

  3、父母依法生育(依法收养)过两个及以上子女,其他子女均已死亡并未生育,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即: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且其他已死亡的兄弟姐妹未生育后代。

  注意:

  从2019年3月15日起,河北省停止新办《独生子女光荣证》,但以下情况可申请补办:

  1.2016年1月1日(不含)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

  2.2016年1月1日(不含)前依法领取了《光荣证》,但因保管不善造成《光荣证》损毁、丢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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