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沧州城市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申请材料

导语 沧州最新公租房申请开始啦!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最新关于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城市住房困难家庭由申请人本人向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提交申请材料申请公租房!

  沧州经济开发区公租房申请:

  城市住房困难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住房保障书面申请。

  (2)《沧州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4)家庭成员系申请人子女,且与申请人户口未在一起的,还应提供该子女的出生证及复印件。

  (5)申请人及配偶的结婚证;申请人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应提供判决书及生效证明或调解书;丧偶的,应提供死亡证明。

  (6)家庭原住房被拆迁的,应提供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房源安置卡。

  (7)申请人诚信承诺书。

  (8)申请人申报情况查询委托书。

  (9)区住房保障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补充材料。

  受理窗口:城市住房困难家庭由申请人本人向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提交申请。

  受理申请时间:2020年11月17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点击下载:《沧州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点击查看:2020沧州城市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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