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沧州保障性住房分配方案

导语 2022年沧州中等偏下收入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性住房分配时间5月31日上午9:30,分配原则等详见正文。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中等偏下收入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性住房分配方案

  为做好我市市本级(新华区、运河区)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工作,切实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有关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建保〔2014〕91号)、河北省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保障性住房分配退出管理规范操作指导细则(试行)〉的通知》(冀建保中心〔2015〕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目前实物配租对象和房源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配租对象及房源情况

  参加本次实物配租的对象为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14日申请的中等偏下收入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共1240户。其中保障人口4人及4人以上家庭106户,保障人口3人家庭264户,保障人口2人家庭452户,保障人口1人家庭418户。

  本次实物配租的房源共计866套,其中二居房源236套,占比27%;一居房源630套,占比73%。房源详情如下表:

(图源: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分配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此次分配将邀请市纪委、监委驻住建局纪检组,运河、新华两区住建局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合格家庭代表等有关人员参加,由沧州市渤海公证处全程公证,确保分配阳光透明。

  (二)保障家庭实物配租面积不低于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原则。保障人口2人及2人以下家庭配租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保障人口3人家庭配租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保障人口4人及4人以上家庭配租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

  (三)照顾特殊家庭原则。鉴于此次配租的房源中有少量不带电梯的多层住宅,对家庭人口中有65周岁以上老人、有重大疾病或残疾人员的(肢体残疾一级至四级的残疾人以及精神、智力、视力残疾一级、二级的残疾人)家庭,在本组中优先分配带电梯住房。

  三、分配方式

  本次分配采用电脑摇号方式,随机确定入围家庭名单和随机确定入围家庭房号,摇号软件采用《沧州市住房保障管理系统》。

  我局对分配过程进行全程网络直播,观众可通过住建局网站公布的网址观看。

  四、分配程序

  (一)前期准备

  1.分配前,在市住建局官网公示分配方案。

  2.由沧州市渤海公证处预先封存相关分配数据信息。

  3.公证员预先检查现场分配专用电脑和软件程序能否正常运行,检查专用电脑导入的申请家庭和房源数据与纸质文本数据是否一致。

  4.在每批次中随机选取2名分配对象作为摇号嘉宾,负责所在批次摇号启动和停止的操作。

  (二)摇号流程

  第一步:确定入围名单。由摇号嘉宾首先从保障人口3人及以上370户家庭中按等概率原则随机抽取258户做为入围家庭,配租二居室房源236套和22套一居室面积较大房源;然后从保障人口2人和1人共870户家庭中按等概率原则随机抽取608户做为入围家庭,配租剩余一居室房源。未能入围的374户家庭作为轮侯家庭。

  第二步:匹配房源。将摇出的入围家庭,按家庭保障人口数分为4组,分别为:4人及4人以上家庭组、3人家庭组、2人家庭组、1人家庭组,每组再按需照顾家庭和普通家庭分成两个批次,共分成8个批次,即:

  需照顾4人及4人以上家庭批次

  普通4人及4人以上家庭批次

  需照顾3人家庭批次

  普通3人家庭批次

  需照顾2人家庭批次

  普通2人家庭批次

  需照顾1人家庭批次

  普通1人家庭批次

  第三步:摇号。按上述各组的户数依次等量截取拟分配房源。4人及4人以上家庭组优先分配50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较大的二居室房源;剩余二居室房和22套一居室面积较大房源供3人家庭组分配;2人家庭组房源在剩余一居室房源中按建筑面积由大到小截取;最后剩余的房源供1人家庭组分配。

  各组需照顾家庭优先分配带电梯房源,本组剩余房源供普通家庭分配。

  由事先选取的摇号嘉宾负责摇号启动和停止的操作。

  (三)确认分配结果

  由沧州市渤海公证处确认分配结果。

  (四)公示分配结果

  摇号结束后,在市住建局官网公示分配结果。

  五、分配时间和地点

  分配地点:沧兴商务酒店A区八楼科技厅

  分配时间:2022年5月31日上午9:30

  六、其他规定

  (一)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分配现场的所有人员均要扫描健康码和行程码并测量体温,全程佩戴口罩,体温高于37.3℃的严禁入场。

  (二)在参加摇号的申请家庭资格真实有效的前提下,摇号结果一经现场公证确认,即为最终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更改。

  (三)沧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根据摇号结果,发放《公租房分配摇号结果告知单》,分配对象按照另行通知的时间携带《公租房摇号结果告知单》、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在1个月内未办理入住手续视为放弃配租,不再轮候。

  七、组织保障

  为确保此次电脑摇号分配工作顺利进行,市安居办经研究成立了公租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调研员高培涛同志任组长,住建局机关纪委书记庞静、住房保障科科长王军强、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主任张建华、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服务中心主任于增军、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副主任温双斌同志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吴学峰、马彦辉、张曼、葛韶涵。领导小组负责分配方案制定,现场秩序、防疫和摇号及后续分配入住等工作。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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