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导语 沧州城市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要求申请人具有市区城市常住户口2年以上等,详见正文。
城市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区城市常住户口2年以上,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
1、单身未满35周岁。
2、结婚不满3年(申请人年龄满35周岁的除外)。
3、离婚未满3年(申请人年龄满35周岁的除外)。
4、转让的住房建筑面积超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转让时间不够5年的。
5、拆迁补偿安置面积超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
6、年满70周岁的申请人,不能单独申请实物配租,只能作为其直系亲属的家庭成员申请实物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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