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1、凡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依照本办法予以保障。
2、家庭成员在大中专院校就读,户口已转出的但仍由其家庭供养的,按同一户口家庭成员计算。
3、家庭成员中分别持有农业、非农业户口的,只保障农业户口成员,非农业户口成员可按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城镇低保申请条件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1、户主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
3、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
4、《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一式三份
农村低保申请流程
1、申请家庭向乡镇提出书面申请和证明材料。
2、乡镇对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
3、对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
4、组织村(低保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情况和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评议。
5、根据调查核对情况和评议结果形成审核意见。
6、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进行公示,群众无异议的上报县区民政局。
7、县区民政局审查乡镇上报的申请材料、调查材料、民主评议结果、审核意见等材料。
8、县区民政局提交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核对。
9、抽查30-50%的申请低保家庭进行入户调查。
10、县区民政局集体研究拟审批低保名单。
11、再次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进行公示,群众无异议的审批资格。
12、发放低保证。
城镇低保申请流程:申请--受理--审批--领取低保金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免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沧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沧州医保最新消息、医保缴费入口、居民/职工医保信息、手机查询医保教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