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电动车用上牌吗?

导语 河北人大公开了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该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具体见正文。

  沧州电动车用上牌吗?

  。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

  拓展:《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应当交验电动自行车,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电动自行车购车凭证或者其他来历合法合规证明;

  (三)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十八条 本条例施行之前已经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其所有人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登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发放正式号牌。对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号牌,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路行驶

  过渡期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一条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不收取费用,所需经费由设区的市、县(市)财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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