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际道路班车客运经营

导语 为您带来县际道路班车客运经营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申请材料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企业章程文本

  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如果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当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办理主体

  黄骅港开发区交通局 ( 法定机关 )

  是否收费 收费

  受理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客车。

  2、有符合条件的客运经营驾驶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

  4、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

  5、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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