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文艺表演团体的审批

导语 为您带来设立文艺表演团体的审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申请材料

  表演团体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拟任法人或者主要责任人一寸照片二张和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和所在地居委会或工作单位证明材料)

  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表演团体的名称、住所、经济类型,确定的表演门类、演职员人数、演出水平能力及相应的配套设备及资金等);

  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中等以上艺术学校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艺术院校出具的书面证明、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有效证件或书面证明、参加叫大型文艺演出的剧照及获奖证书等)

  文化行政许可设立申请书

  有会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1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证明材料;

  该表演团体的章程或规章制度

  申请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审批表

  遵纪守法演出保证书

  演出器材设备、资产情况说明

  办理主体

  黄骅港开发区文教局 ( 法定机关 )

  是否收费 收费

  受理条件

  1、应当有与其演出业务相适应的5名以上的固定演员,并具有演员的资质证明;。

  2、应当有与其演出业务相适应的器材设备。

  3、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10万元)

  4、文艺表演团体有住所和专门从事的艺术类型;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社会事务管理局文教办

  办理地点社会事务管理局文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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