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沧州市两癌救助怎么申报

导语 2024年沧州城乡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申报截止到2024年3月31日,申报流程及救助标准等详见正文。

  2024年沧州市两癌救助怎么申报

  答:申报流程如下

  1、根据自愿申请原则,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填写救助个人申报表,提交证明材料

  2、村、乡级妇联负责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上报县级妇联

  3、县级妇联协调民政、乡村振兴、卫生健康部门核实申请对象的病种病情、家庭状况等情况,全面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等有关情况,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后上报市级妇联

  4、市级妇联审核县级妇联上报的有关材料,并将本地区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上报至省妇联

  拓展

  救助标准:

  通过审核并确定救助的患病妇女,每人一次性给予10000元人民币救助,不重复救助。

  救助条件:

  1.申报对象患病时间截至为2024年3月31日

  2.由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城镇和农村妇女。

  3.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城乡低收入妇女。(除此之外不在申报救助范围)

  4.已获得过“两癌”救助的患病妇女不得重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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