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租商品房提取公积金办事指南

导语 小编整理了沧州租商品房提取公积金办事指南,包括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方式、咨询电话等,详细信息请看正文。

  沧州租商品房提取公积金办事指南

  申请条件

  职工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租住本市商品房的,在租赁期内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应超出市公积金中心公布的最高限额。

  申请材料

  1.提取申请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 (原件)

  2.婚姻关系证明 (纸质、原件)

  3.提取申请人及配偶的缴存地无房证明 (一个月内) (纸质、原件)

  4.提取申请人名下借记卡 (中、农、工、建、邮储 I类银行卡)

  5.由他人代办的应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原件)

  办理方式

  办理方式有线上办理和线下窗口办理

  线上办理:点击进入(限沧州市区)

  咨询电话

  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12345

  城区分中心 0317-2175130

  渤海新区分中心 0317-5766010

  任丘分中心 0317-2251803

  河间分中心 0317-7689982

  泊头分中心 0317-8228052

  黄骅分中心 0317-5238018

  沧县分中心 0317-5518216

  肃宁管理部 0317-5013698

  献县管理部 0317-4636907

  吴桥管理部 0317-7381089

  东光管理部0317-7516986

  青县管理部 0317-4326796

  南皮管理部0317-8859169

  孟村管理部 0317-6762956

  盐山管理部0317-6221001

  海兴管理部 0317-6610633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沧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沧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官网、咨询电话、查询入口及相关问题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