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低保人员能提公积金吗

导语 小编从沧州人社了解到沧州低保人员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职工被纳入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详细信息请看正文。

  沧州低保人员能提公积金吗

  答:

  办理条件

  职工被纳入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账户需保留10元余额。

  申请材料

  1.提取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 (原件)

  2.婚姻关系证明 (纸质、原件 )

  3.低保证件 (有效期内)

  4.提取申请人名下借记卡 (中、农、工、建、邮储 I类银行卡)

  5.由他人代办的应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原件)

  办理方式

  线下窗口办理

  受理窗口地址

  城区分中心: 沧州政务服务大厅一楼C区47-49号窗口沧州渤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3号提取窗口、中捷亿联大厦

  任丘分中心提取窗口

  河间分中心提取窗口

  泊头分中心提取窗口

  黄骅分中心提取窗口

  沧县分中心提取窗口

  肃宁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6号窗口

  献县管理部提取窗口

  吴桥管理部提取窗口

  东光管理部提取窗口

  青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6号窗口南皮政务服务中心三楼29、30号窗口

  孟村管理部提取窗口

  盐山管理部提取窗口

  海兴管理部提取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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