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低保人员能提公积金吗
导语 小编从沧州人社了解到沧州低保人员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职工被纳入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详细信息请看正文。
沧州低保人员能提公积金吗
答:能
办理条件
职工被纳入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账户需保留10元余额。
申请材料
1.提取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 (原件)
2.婚姻关系证明 (纸质、原件 )
3.低保证件 (有效期内)
4.提取申请人名下借记卡 (中、农、工、建、邮储 I类银行卡)
5.由他人代办的应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原件)
办理方式
线下窗口办理
受理窗口地址
城区分中心: 沧州政务服务大厅一楼C区47-49号窗口沧州渤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3号提取窗口、中捷亿联大厦
任丘分中心提取窗口
河间分中心提取窗口
泊头分中心提取窗口
黄骅分中心提取窗口
沧县分中心提取窗口
肃宁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6号窗口
献县管理部提取窗口
吴桥管理部提取窗口
东光管理部提取窗口
青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6号窗口南皮政务服务中心三楼29、30号窗口
孟村管理部提取窗口
盐山管理部提取窗口
海兴管理部提取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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