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大修自住房应该怎么取用公积金

导语 大修自住房需要工程预决算书、房屋权属证明、房屋安全鉴定证明等,其他相关详细内容请看全文。

  办理时间

  夏季(6月1日-9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其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办理地点

  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与吉林大道交叉口)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提取

  办理材料

  提取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提取申请人名下银行卡(中、农、工、建、邮储1类银行卡)

  由他人代办的需代办人身份证

  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工程预决算书

  支付费用凭证

  房屋权属证明(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宅基证)

  房屋安全鉴定证明

  咨询电话

  0317-12329

  投诉电话

  0317-5509117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沧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得关于住房公积金不同人员的提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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