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大修自住房应该怎么取用公积金
导语 大修自住房需要工程预决算书、房屋权属证明、房屋安全鉴定证明等,其他相关详细内容请看全文。
办理时间
夏季(6月1日-9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其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办理地点
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与吉林大道交叉口)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提取
办理材料
提取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提取申请人名下银行卡(中、农、工、建、邮储1类银行卡)
由他人代办的需代办人身份证
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工程预决算书
支付费用凭证
房屋权属证明(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宅基证)
房屋安全鉴定证明
咨询电话
0317-12329
投诉电话
0317-5509117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沧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得关于住房公积金不同人员的提取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