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企业如何申报社保缴费?

导语 企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到市、区指定业务窗口办理申报手续,填写申报表册。)企业新增参保职工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具体见正文。

  (1)企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到市、区指定业务窗口办理申报手续,填写申报表册。

  (2)企业新增参保职工时须提供以下资料:①职工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书面证明,如劳动合同鉴证花名册或新招收职工的录用花名册、职工调动的介绍信等。②已在我市参加过养老保险的职工,继续使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初次参保职工须携带一寸工作照片办理新领《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手续;原在异地参加过养老保险的职工需提供异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凭证。(3)企业申报减少参保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参保单位应及时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填报《常州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变化汇总表》、《常州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常州市用人单位退工退保人员情况报告表》、《常州市市区企业退工人员情况表》,由社保机构办理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封存手续。企业每月25日前申报人员增减变化,社保机构审核结算后将企业应征数据传递地税部门,由企业所属地税分局进行征收,社保机构根据地税返回的实际缴费情况及时为职工个人记载个人账户。个体工商户在申报缴费基数结算后,用支票或现金到社保机构财务科进行缴费。

  (4)参保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由单位或托管机构为职工办理退休审核手续,次月起职工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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