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教育局招聘教学辅助工作人员公告2021

导语 近日,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沧州市教育局2021年市直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学辅助工作人员公告;共招聘教学辅助工作人员157名。

  一、招聘人数

  此次共招聘教学辅助工作人员157名。

  二、报名条件及资格

  招聘对象为2021年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有爱心,作风扎实,有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和单位管理。

  4.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能够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1年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其他报考人员须具有沧州市辖区户籍或沧州辖区生源地。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相关资格证书等条件。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沧州市2021年市直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学辅助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受疫情影响,符合此次招聘岗位条件且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凡涉及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9月6日。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6日9:00至2021年9月10日17:00。

  四、报名方式

  1、考生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报名网站(点此进入),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2、信息填写完毕提交审核,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报名窗口自动关闭。

  3、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紧缺专业岗位外,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五、薪酬待遇

  1.教辅人员实行合同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间违法违纪的不予聘用。

  2.教辅人员待遇参照沧州市市直单位聘用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标准。

  3.用人单位负责所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使用,如有特殊情况,服从市教育局工作安排。

  六、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人事科 3170632

  招聘公告原文点此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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