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沧州南皮县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入学招生范围划分
导语 为了缓解城区部分小学的招生压力,同时结合学生入学距离远近等工作实际,对城区部分区域实行“一区两校”入学就读,招生范围详见正文!
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入学招生范围划分
(一)第四中学:除招收刘八里镇域内的小学毕业生外,招收在光明路以南城区内租住房屋的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中的小学毕业生。
(二)第五中学:除招收冯家口镇域内的小学毕业生和南皮镇穆三卜、张三卜、大赵庄、小赵庄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外,招收在光明路以北城区内租住房屋的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中的小学毕业生。
(三)馨明小学(第二实验小学)、黄家洼小学:除招收本区域外,招收在明槐大街以西城区内租住房屋的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中的适龄儿童。
(四)东升小学(第三实验小学)、北城小学:除招收本区域外,招收明槐大街以东城区内租住房屋的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中的适龄儿童。
报名登记相关说明:
实行招生报名登记审核制度,凡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需在本县就读的,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登记。进行报名登记时,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常住户籍人口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材料:
1.各校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家庭户口本或“居住证”(户主、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及适龄儿童少年本人页)。
2.不具备条件1的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暂不能提供的,除提供以上相关资料外,需区分以下情况,分别提供相关材料。
①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单位盖章、抵押贷款协议书。
②已入住但房产证未办理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正式购房发票(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
③自有宅基建房的:宅基证。
④单位集资房的:单位产权证明、购房票据。
⑤享受政府廉租房和公租房的:住建部门提供的有关审批手续复印件、缴纳最近半年以上的租金的原始发票及复印件。
⑥政策性拆迁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书。
(二)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材料:
1.父母合法劳动合同;经商的提供营业执照。
2.户口本(户主页、适龄儿童少年父母页、儿童本人页)。
3.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入学所有报名材料,家长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由招生学校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