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海兴县实验小学2023年招生简章

导语 海兴县实验小学2023年现场报名时间为8月7日-8月10日,报名地点为实验小学博学楼,详见正文。

  一、一年级招生原则

  实行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适龄儿童学位登记审核制度。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位登记的适龄儿童方可入学,由海兴县实验小学负责学位登记审核。

  凡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7年8月31日)的县城常住户籍人口和外来购房、经商随迁子女,需在实验小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务必在规定时间到实验小学进行学位登记。进行学位登记时,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原件:

  (一)县城常住户籍人口(非农业)适龄儿童需提供材料:

   1.适龄儿童家庭户口本(户主页、适龄儿童父母页、适龄儿童本人页);户口迁入时间截止至2023年3月1日前。

   2.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连续三个月居住生活费用凭证(如水、电、物业费等)。

   3.适龄儿童父母无房且与祖(外祖)父母长期同户同住的,父母是独生子女的,提供其父母独生子女证、其祖(外祖)父母房产证、连续三个月居住生活费用凭证(如水、电、物业费等);其父母不是独生子女的,提供以上证明材料,该套住房当年只安排一个学位(双胞胎、多胞胎除外)。

   4.如无房产证,除提供以上相关资料外,需区分以下情况:

  (1)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单位盖章、抵押贷款协议书。

  (2)已入住但房产证未办理的:近三个月的居住生活费用凭证(如水、电、物业费等)、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合同约定交房时间在2023年8月31日前)、住建部门正式购房发票、税务部门的完税证明(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购房手续齐全并实际入住。

  (3)政策性拆迁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书、房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入住并上交近三个月的居住生活费用凭证(如水、电、物业费等)。

   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服从海兴县教育局调剂学校

   5.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

   (二)王常丰户口的适龄儿童需提供材料:

   1.适龄儿童家庭户口本(户主页、适龄儿童父母页、适龄儿童本人页)。

   2.近三年迁入户口,向全村公示,确实享受村民待遇的户口,才有资格报名。

   3.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

   (三)买商品房进城入住的需提供材料:

   1.适龄儿童家庭户口本(户主页、适龄儿童父母页、适龄儿童本人页)。

   2.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连续三个月居住生活费用凭证(如水、电、物业费等)。

   3.适龄儿童父母无房且与祖(外祖)父母长期同户同住的,父母是独生子女的,提供其父母独生子女证、其祖(外祖)父母房产证、连续三个月居住生活费用凭证(如水、电、物业费等);其父母不是独生子女的,提供以上证明材料,该套住房当年只安排一个学位(双胞胎、多胞胎除外)。

   4.如无房产证,除提供以上相关资料外,需区分以下情况:

   (1)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单位盖章、抵押贷款协议书。

   (2)已入住但房产证未办理的:近三个月的居住生活费用凭证(如水、电、物业费等)、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合同约定交房时间在2023年8月31日前)、住建部门正式购房发票、税务部门的完税证明(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购房手续齐全并实际入住。

   (3)政策性拆迁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书、房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入住并上交近三个月的居住生活费用凭证(如水、电、物业费等)。

   5.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

   (四)进城个体经营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材料:

   1.适龄儿童家庭户口本(户主页、适龄儿童父母页、适龄儿童本人页)。

   2.有实际经营场所(提供门市门口照片,照片背面注明学生姓名、家长姓名、联系电话及具体位置),提供2023年3月1日之前许可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纳税税票、水费电费缴费票据、半年进售流水等。

   3.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

   (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材料:

   1.户口证明:父母双方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及学生家庭户口本(户主页、学生父母页、学生本人页)。

   2.进城务工证明:父母双方提供与我县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3.居住证:非本县户籍学生需提供父母双方及随迁子女2023年7月1日前在我县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无效)

   4.住房证明:非本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地址需与《居住证》上登记住址一致。

   5.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学位分配服从海兴县教育局调剂学校。

  (六)入学面试,不具有随班就读能力的学生不予接收。

  二、招生时间安排

  学位登记地点:

  海兴县实验小学

  学位登记时间:

  8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为城关派出所、王常丰户口适龄儿童学位登记时间。

  8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为买商品房适龄儿童学位登记时间。

  8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为个体经营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学位登记时间。

  证件补交时间: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证,于8月10日(上午8:00-12:00)补交。

  三、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

  8月下旬海兴县实验小学“至美实验”微信公众号公布录取情况。

  四、转学安排

  (一)凡已经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班额(不超55人)上限的学校或班级,转学生由县教育局合理调剂到有学位的其他学校。

  (二)需要转学的学生要提前到学校登记,所带证件与新生入学要求一致。

  (三)登记时间:

  8月7日(下午2:00-5:30)为城关派出所、王常丰户口转学生学位登记时间;

  8月8日(下午2:00-5:30)为买商品房转学生学位登记时间;

  8月9日(下午2:00-5:30)为个体经营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转学生学位登记时间。

  证件补交时间: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证,于8月10日(上午8:00-12:00)补交。

  (四)申请转学的学生登记核验完成后,在开学前一周报县教育局审批后才能办理转学手续。

  (五)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名单及入学时间由本学校电话通知。

  五、学校学位分配

  (一)本年度招生将按四个区域划分。待报名结束后,海兴县教育局做统筹分配。

  (二)县城常住户籍人口适龄儿童无房的,学位分配服从海兴县教育局调剂学校。

  (三)安排学生入学后,小学阶段不再因居住地变化等安排县城内转学。

(四)已在县城小学就读的学生不得报名申请转学校。

  六、现场报名要求及位置图

  进入实验小学进行现场报名的学生家长,请遵守以下要求:

  1.报名时间:8月7日-8月10日

  2.报名地点:实验小学博学楼

  3.带齐带全报名证件,只允许一名家长进入校园报名。

  4.在学校门口咨询处领取报名顺序号,然后进入相应地点进行登记。

   5.片区分布图(橙色为实验小学区域)。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沧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发送“海兴义务教育”,可获取海兴县县中小学报名入口、操作流程指引、各学校报名网址、时间、招生对象、报名所需材料、咨询电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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